广东省农业厅择优遴选动物防疫物资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广东省农业厅公告2017年第15号)
公告
广东省农业厅择优遴选动物防疫物资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有关单位:
广东省农业厅就择优遴选动物防疫物资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区设有固定的评标场所和专业工作人员;
(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在广东省财政厅备案的社会代理机构;
(三)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信誉良好、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高,具有从事政府采购代理招标的经验,特别是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能力。
二、提供材料要求
(一)单位介绍信;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收费的标准(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五)单位简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六)证明有关业绩的材料,若有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业绩请特别注明;
(七)采购代理机构简明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三、结果
由省农业厅防疫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申请的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材料进行评审,采购代理机构评分前五名为择优选择单位。代理期间,如果代理机构备案取消、违法违规或不能按照用户需求提供服务的,则取消其代理资格。
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于10月25日16:00前向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报名(联系人:熊先生,电话:37288334),并提供相关材料。
附件:1.XX采购代理机构简明情况表
2.采购代理机构评价(评分)标准(不作为公告内容)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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