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农超对接试点 首批签约金额2千万
首批十个“农超对接”项目签约总金额达2000万元
今天(6月2日)上午,广东省在广州举行“农超对接”洽谈会,全面启动“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这是省经贸委、省农业厅为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的一项有效措施。届时,试点企业间将加强合作,通过大幅度提高鲜活农产品产地的直接采购比例,实现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三方共赢。省农业厅副厅长刘金生、省经贸委巡视员戚真理、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赵铁桥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举行了首批十个“农超对接”项目签约仪式,签约总金额达2000万元,产品涉及了鲜活水产品、甜玉米、青瓜、尖椒、蔬菜、蕃薯、禽类、荔枝、香蕉等多个类别。该批十间超市企业在全省拥有门店数546间门店,2008年广东省实现销售156亿元,“农超对接”的鲜活农产品市场可望达到30亿元。有超市企业表示,超市正努力做消费者的“代言人”,以最新的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农业生产,并参与指导农产品分类、包装、保鲜、储存、加工和运输,实现农产品的保值和增值,有效率、有效益的计划和控制着农产品流通全过程,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展示鲜活农产品
据介绍,省经贸委、省农业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广东省“农超对接”总体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2年,全省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要达到50%左右,同时要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费用,并建立起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据工商部门统计,截止今年3月31日,全省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263个,领域涉及到全省农业的众多方面,其中从事种植业的1237个,畜牧业的331个,渔业的213个,林业的47个。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农超对接”提供有利的条件和合作发展基础,通过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开展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在带领农民建设现代农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城乡市场提供丰富的优质的农产品。
省农业厅副厅长刘金生强调要加大对“农超对接”这一新生事物的扶持
省农业厅副厅长刘金生在讲话中指出,推行“农超对接”,直接使超市与农民“握手合作”,是一项富于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是实现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三方共赢的有效途径,值得各方予以大力的支持和指导。对农产品生产者而言,它有利于帮助农民寻找农产品市场销路,解决农产品“卖难”、“卖贱”问题;有利于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有利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和销售范围,改变农产品局限在本地销售的状态,推动农产品销售进入大市场、大流通;有利于提高农产品销售价格、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对销售者而言,它有利于超市直接采购农产品,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农产品储运及销售过程中的损耗;有利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提高消费者购买农产品意愿,增强超级市场竞争力,帮助超市经营者获取合理的最大利润。对消费者而言,它有利于农产品消费者减少生活支出,有利于解决城乡居民吃放心农产品难的现状,使农产品从农田到零售终端的质量控制成为可能。
刘金生副厅长强调,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抓住这个合作发展机遇,积极利用好经贸、农业等政府职能部门搭建的“农超对接”平台,做大做强自己。他同时要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视“农超对接”工作为己任,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超对接”这一新生事物的扶持,使其在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一是要搭建“农超对接”信息沟通平台。通过搭建信息沟通平台,让买家和卖家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增强买卖成交率。二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农超对接”的重要意义和国家对“农超对接”的扶持政策,跟踪报导实际开展“农超对接”的先进典型,为“农超对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要提供更多便利。在职能许可的范围内,为“农超对接”提供更多的便利,引导更多的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