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食用菌菌种检验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考核申请
时间:2006-07-11 00:00
来源:广东省农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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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布的《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农业厅日前发出通告《关于受理食用菌菌种检验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考核申请的通告》[粤农〔2006〕151号],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受理食用菌菌种检验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考核申请。
据了解,此次食用菌菌种检验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考核的申请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食用菌菌种检验员:1.我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企业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菌种检验员;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从事菌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第二类是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人员:我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企业的技术人员。
省农业厅厅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我省食用菌菌种检验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考核的申请受理和考核工作,委托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培训食用菌菌种检验员和生产技术人员。我省食用菌菌种检验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考核时间拟安排在今年8月至9月份,考核合格者由我厅颁发菌种检验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