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下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万元
时间:2006-07-25 00:00
来源:广东省农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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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下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今年入夏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遭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袭击,农业和农村经济损失严重。省农业厅迅速会省财政厅向农业部、财政部申请农业救灾资金。近日,中央财政安排我省今年入夏以来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万元,用于受灾地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柴油、化肥、农药、种子等补助。省农业厅紧急研究,制订了资金安排计划报省财政厅。日前,此救灾款已下拨揭阳(60万元)、潮州(50万元)、汕头(50万元)、梅州(120万元)、汕尾(40万元)、惠州(40万元)、河源(30万元)、茂名(30万元)、阳江(30万元)、清远(30万元)、韶关(20万元)等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