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区启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农民每年掏1元房屋获保1万元
蓬江区政府日前公布了《蓬江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蓬江区农民房屋因自然灾害受损将会得到赔付。据悉,该保险由市、区、镇(街)三级财政承担大部分保费,蓬江区农业户籍常住农户每年只需交1元便可享有最高1万元的住房保障。
多处房屋只保一处
据了解,参保的农户房屋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倒塌或损毁的,最长5个工作日可拿到赔付款,但并不是家中所有的房屋都可参保,该保险只保参保人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即包括主体建筑之内的所有房间,但不包含附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围墙、院门、车库、禽畜间、简易搭盖等建筑物。另外,如果参保人一户有多处房屋的,仅限投保一处常住房屋。
《方案》中规定,在保险期内,被保险房屋如果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倒塌的;房屋屋顶坍塌的;楼板坍塌的;房屋其他主体结构(如墙基、墙体等)损毁的;无显性损毁,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应当整体拆除重建的。
《方案》同时也指出,如果是因为地震或核反应、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以及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导致被保险房屋损毁的,保险公司则不负责赔偿。
自愿参保政府补贴
《方案》指出,由于该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除了财政负担大部分保费外,其实施方式也明显有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该保险以农户自愿为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投保,按市场化要求运作,政府对参保农户实行保费财政补贴。农户不参保,政府则不补贴。
据了解,蓬江区每户农户每年保费5.60元。市财政补助0.92元,农民自付1元,余下3.68元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各分担50%。而对生活贫困、难以支付保费的农户,如农村低保户、贫困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等,其自付部分的保费由区财政与镇(街)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给予全额补助。该保险期限为3年,每年签发一次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