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将被追责
另外两种被依法追究责任的行为还包括:未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或应急救援不力;对事故预警、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预警调查出现重大疏漏;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三级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预案》把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为三级,其中:
Ⅰ级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一次中毒事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中毒人数300人以上,或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幼儿园、重大活动期间或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且中毒人数超过100人的。
Ⅱ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次中毒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不含)以下死亡或中毒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不含)以下,或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幼儿园、重大活动期间或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且中毒人数超过50人的。
Ⅲ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次中毒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人数30人以上100人(不含)以下,或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幼儿园、重大活动期间或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且中毒人数超过20人的。
除此之外的安全事故,由所在镇街农业部门处理,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市指挥部。
事故接报1小时内向上级初报
《预案》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镇街农业部门。镇街农业部门接报后,经核实后将情况报镇街政府(办事处)应急机构,同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事故发生地的镇街农业部门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1~8月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创历史最佳水平
据日前举行的全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透露出的信息:今年前8个月,全市共检测蔬菜样本39.2万份,生猪样本17万份,蔬菜农药、生猪“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7.9%和99.9%,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处于历史最佳水平。
据介绍,1~8月,市镇两级共出动1.1万多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蔬菜种植户、生猪养殖场等各类单位1.1万多家(户),指导纠正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