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评选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村
惠州市开展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专业村评选,评选范围包括粮油、水果(干果)、蔬菜、花卉、甘蔗、畜禽、蜂产品、水产、竹子9大类。昨日从惠州市农业局获悉,经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惠州市2009年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专业村”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
新兴农产品适当放宽条件
据介绍,此次评选范围包括粮油、水果(干果)、蔬菜、花卉、甘蔗、畜禽、蜂产品、水产、竹子9大类。并对专业镇、专业村的生产规模、区域特色、人均生产总量、市场占有率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种植业类“专业镇”特色农产品单造种植面积不少于5000亩;“专业村”特色农产品单造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
畜牧业类:畜禽“专业镇”家畜年出栏量10万头以上、家禽年出栏量100万只以上;“专业村”家畜年出栏量5万头以上、家禽年出栏量50万只以上。蜂产品“专业镇”蜂蜜年产量50吨以上;“专业村”蜂蜜年产量5吨以上。
水产养殖类“专业镇”特色农产品养殖面积5000亩以上 (其中海水网箱5000个以上);“专业村”特色农产品养殖面积1000亩以上 (其中海水网箱1000个以上)。
竹子类“专业镇”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专业村”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
同时,种植业类 “专业镇”(“专业村”)特色农产品单造种植面积占所在镇(村)耕地面积比重在县(区)所有镇(村)内名列前3名。畜牧业类、水产养殖类、竹子类“专业镇”(“专业村”)产品生产总量在全县(区)所有镇(村)名列前3名。“专业镇”(“专业村”)产品人均生产总量在全县(区)所有镇(村)名列前3名,产品产值高,在当地农民人均收入中占有较大比例。
对于发展前景广阔、按标准化生产、荣获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并在全省占有一定份额的新兴农产品,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评选以自愿申报为原则
据了解,种养“专业镇”、“专业村”评选以自愿申报为原则,以镇、村为单位,由各县(区)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市特色农产品种养 “专业镇”、“专业村”评选小组对推荐上来的候选镇、村,通过实地考察,先提出初审意见,再由市特色农产品种养 “专业镇”、“专业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镇、村,并在《惠州日报》公示10天后,报市政府命名授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