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困难群众补贴28日前发放 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可获200元
时间:2011-01-25 00: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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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昨日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广东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将于1月28日前发放到群众手中。
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后,省委、省政府对此进行了部署,要求千方百计保障好春节期间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月22日,在接到中央下拨资金的第二天,省民政厅立即将中央补助广东的31034万元资金下拨到位,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每人补贴150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每人补贴100元,重点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补贴180元。同时下拨省级财政一次性生活补贴27383万元,每名困难群众补助100元。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务必于1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信用社、邮局等机构,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个人账户,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规范资金运行。
1月28日至29日,省民政厅将组成4个督察组,分赴各地检查资金的发放情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