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农民住院费用自付比例降至五成以下
利好1:公示医院医疗费,推广单病种限价
去年物价“涨”声一片,医疗费也不例外。昨天会议上披露的数据显示,全省门诊人均医药费用从2005年的91元增加到2010年的99.8元,住院人次均医药费用从2005年的4565元涨到2010年的5878元。其中,基层医院的费用下降,但二、三级医院在涨。其中公立三级医院门诊人均费用从2005年的153元上升到了2010年的211元,住院人均费用则从10226元上涨到了12561元。
“医疗费用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姚志彬强调,今年要重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省各市要公布各家医院医疗费用信息,既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也能给医院压力,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水平。在全省三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逐步推广常见病的单病种限价收费。
利好2:2015年农民报销封顶15万元
对于全省4000多万农民来说,今年的利好消息就是各级财政将大幅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看病可以报销更多医药费。
笔者从会议获悉,新农合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要提高,今年将个人医疗费用自付比例降低到50%以下。扩大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即时结报试点范围。全面推进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开展提高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保障救治工作试点。
按照规划,到2015年争取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400元以上,进一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使居民医疗费自付比例降到30%以下,报销封顶线有望提高到15万元,全面实现参合人员全省即时结报。
利好3:公办基层医院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今年,全省所有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要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群众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看病不仅能少掏15%的药品加成费,而且能用上安全价廉的常见药,而不会被滥开进口药、高价药。
姚志彬表示,今年要制定我省基本药物采购办法,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最低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应及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把卫生站和民营基层医院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探索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前省政府正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办法,近期下发执行。
另外,今年要继续提高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人均25元以上,珠三角达到30元以上。全省城市居民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70%,农村居民达到50%,逐步实现电子化。
规划目标
五年后居民期望寿命76.3岁
“十二五”广东卫生事业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居民期望寿命力争达到76.3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降低,全省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珠三角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接近发达国家水平。